「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」目录共 4 批、106 种
《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》(卫法监发〔2002〕51号)
第一批,87 种,由国家卫生部发布。
《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》(2019年第8号)
当归、山柰、西红花、草果、姜黄、荜茇 6 种,公告规定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。
《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》(2023年第9号)
党参、肉苁蓉(荒漠)、铁皮石斛、西洋参、黄芪、灵芝、天麻、山茱萸、杜仲叶 9 种,2019 年试点后正式纳入。
《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》(2024年第4号)
地黄、麦冬、天冬、化橘红 4 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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